国家税务总局公主岭市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
作者:国家税务总局公主岭市税务局 时间:2026-03-05 阅读:112
国家税务总局公主岭市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
公主岭市晨曦煤业有限公司、吉林省晨阳煤炭有限公司、吉林省徐氏煤业集团有限公司3户纳税人:
因采用直接送达、留置送达、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向你(单位)送达税务文书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(国务院令第362号)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,现向你公告送达《催告书》(行政强制执行适用)。
本公告送达的文书具体内容附后,受送达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公主岭市税务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。否则,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,即视为送达。
地址:公主岭市税务局光明路办公区401室
联系人:田鹏、 陈晓辉
联系电话:0431-75160018
附件:公主岭市晨曦煤业有限公司《催告书》(行政强制执行适用)公税强催〔 2025 〕587号
吉林省晨阳煤炭有限公司《催告书》(行政强制执行适用)公税强催〔 2026 〕19号
吉林省徐氏煤业集团有限公司《催告书》(行政强制执行适用)公税强催〔 2026 〕18号
国家税务总局公主岭市税务局
2026年3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