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决不在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上“打折扣”“搞变通”“设障碍”,确保司法助企政策落地见效。
二、决不对企业诉讼诉求态度冷漠、故意为难、应付了事,坚持司法为民,提升诉讼服务质效。
三、决不违规插手企业经济纠纷,以办案等名义违规查封、冻结、扣押涉案财产。
四、决不以任何理由参与、干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,推行强制服务。
五、决不做任何损害企业健康发展、干扰破坏营商环境的司法行为,全力营造稳定、公平、透明、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。
以上承诺,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。监督电话:0431-76212342。
承诺单位:公主岭市人民法院
2026年3月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