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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第2462期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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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建好东北亚地区合作中心枢纽
新闻作者:本版文章均转自《长春日报》  发布时间:2024年08月22日  查看次数:  放大 缩小 默认
 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建好东北亚地区合作中心枢纽
冯一桐

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指出:“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。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,坚持以开放促改革,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,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,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。”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7月在吉林省视察时强调:“要积极参与共建‘一带一路’,打造好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和东北亚地区合作中心枢纽”。当前,长春正处在推动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的关键阶段,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加快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,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,乘势而上、真抓实干,坚持敢为人先、开放包容、互利共赢,建好东北亚地区合作中心枢纽,谱写改革开放新篇章。

 

加强基础设施建设,提升互联互通水平

 

推动完善国际开放通道。要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,协助有关各方稳步推进“滨海2号”国际交通走廊建设,发展多式联运体系,打造东北亚经济走廊。加强与俄罗斯合作,开发利用好斯拉夫扬卡、符拉迪沃斯托克等港口,逐步推动“借港出海”。升级改造国道、省道等重要公路,有效衔接各个口岸,增强旅游、开放等功能,加快推进沿边开放旅游大通道建设。扩大口岸对外开放,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,提升口岸功能。

大力发展国内合作通道。要进一步推进铁海联运。加强与浙江省宁波港、山东省青岛港对接合作,培育内贸货物跨境运输线路,推进珲春经俄港口向国内南方港口航线恢复运行。强化与天津港、丹东港、大连港等周边港口合作,完善集疏运一体化衔接。要加快高速公路建设进程,推动东北区域高速公路连接成网,打通省际间高速通道。进一步推进长春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,创新运营模式,推进实现“人享其行、物畅其流”,提升国家物流枢纽的集聚辐射带动力。

积极畅通空中开放通道。要全力推进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作进程,协助提升省内支线运输机场基础设施保障能力,加快推进农安县、九台区等地建设各具区域特色的通用机场,逐步完善通用机场网络。有序恢复联通日、韩的航线,适度增加联通东南亚与欧美的航线,推动国际航线网络常态化运营,拉动长春跨境贸易和文化旅游等产业发展。推进落实与国内各大航空公司的战略合作,增强运力保障。

 

促进产业协同发展,构建外向型产业集群

 
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“东北资源条件较好,产业基础比较雄厚,区位优势独特,发展潜力巨大”。作为国家重要的老工业基地,长春拥有雄厚的产业基础、良好的资源禀赋和独特的区位优势,为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。

发挥区域产业优势,提升开放平台能级。要积极推动全省开发区整合提升,加快提升长春新区开放能级,不断增强“国际空港”平台通道作用,着力提升区域性航空枢纽地位。发挥中韩(长春)国际合作示范区创新引领作用,促进吉林省沿边开放平台建设,有效发挥长春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,发展对外贸易、进口加工、出境加工、文化旅游等产业,打造外向型特色产业集群。积极参与吉林省开放合作新平台建设,推动探索“吉西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”发展的新模式和新路径,推动中国(吉林)自贸试验区申报取得实质进展,在完善全省开放合作布局中展现长春作为、赢得发展实效。

推动产业转型升级,扩大国际贸易规模。要深入实施制造业“智改数转”行动,发挥好链主企业引领带动作用,加快构建“产学研用”融合发展体系,高标准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、数字化示范车间,显著扩大“智改数转”覆盖面,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水平,形成长春工业新竞争力。强化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外贸港功能,发挥平台作用,进一步扩大国际贸易规模。

 

优化营商环境,增强国际合作吸引力

 
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“要围绕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改革,深化商品、服务、资金、人才等要素流动型开放,稳步推进规则、规制、管理、标准等制度建设,完善市场准入和监管、产权保护、信用体系等方面的法律制度,加快营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的营商环境,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”。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、提升竞争力,是增强市场活力、稳定社会预期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、促进发展和就业的有效举措,对长春加快经济发展、稳定经济形势、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具有重要作用。

持续营造市场化营商环境。要以全面落实国务院《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推动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的指导意见》为契机,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,把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作为持续提升行政效能、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,注重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,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,最大限度利企便民,全面增强国内、国际两个市场的活力。

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。要积极参与吉林省开展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,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、法律法规和平台机制,坚持对国内外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、同等保护,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,积极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标准,助力形成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。持续推进长春智慧法务区建设,牢牢把握“强功能、聚资源、兴产业、引人才”发展方向,加快建设“立足吉林、服务东北、面向全国、影响东北亚的法律服务高地”。

加快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。要持续加强国际合作,扩大与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的贸易往来,深化与日、韩、俄等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,进一步开拓拉美、中东等新兴市场,构建多元化国际贸易新格局。进一步简化通关手续,依法精简合同、发票、企业资质证明等相关手续,持续推进单证电子化工作。对优质进出口企业开辟绿色通道,支持高级认证企业在互认国家享受通关便利。进一步推广企业“属地申报、属地放行”通关模式,积极推行“顺势监管”,加大非侵入式查验设备应用。

 

深化人文交流,开创对外合作新局面

 

深化人才交流,吸引各类人才来长发展。要深度宣传解读吉林省、长春市人才政策,加大“吉人回乡”引才力度,积极组织开展有关就业创业政策咨询与招聘活动,搭建人才交流合作平台,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回流通道。创新科技人才引进与合作机制,积极引进海外高水平外籍学者与专家,建立海外人才数据库,加快建设高标准“长春人才创新港”,努力将长春建成国家创新人才中心与创新高地。对长春优势产业、创新型企业制定专项人才扶持政策,精准对接,助推长春构建高水平人才聚集高地。

深化教育合作,推进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。完善中外合作办学机制,打造具有长春特色的合作办学品牌。聚焦长春重点领域、重点学科(如现代农业、汽车、光电卫星等)同世界一流高水平院校进行合作办学,为长春卫星航空、精密仪器、汽车制造等产业提供先进技术型人才。积极对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,加大对长春青年教师与骨干教师留学培养支持力度,不断加强国际人才培养能力。

深化科技合作,积极融入全球创新体系。要深化与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尤其是欧美发达国家在重点领域的科技合作,开展关键技术协同攻关,促进技术成果在长春落地。用好国际科技合作平台,创建高层次国际人才与技术交流聚集高地。积极组织、承办国际科技交流活动与科技合作会议,为企业提供更多科技交流合作机会,营造更为活跃的创新氛围。积极参加中国—东北亚博览会的各项活动,广交朋友、广泛合作,为长春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。

深化文旅合作,挖掘长春特色文化,充分展示长春文化软实力。加强媒体平台建设,整合彰显长春文化特色的宣传素材,强化对外宣传。常态化开展创新型文旅活动,强化文旅项目的海外线上推广,提升长春文旅的海外知名度。针对不同地域游客的不同特点开展相应的主题文旅活动,组织参加“美丽中国”等文旅品牌交流推广活动,拓展文旅交流路径,扩大长春文旅的国际影响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