鸦片毒害了中国人民几百年。清政府钦差大臣林则徐虎门销烟,拉开了国家禁烟的序幕。民国时把虎门销烟日即每年的6月3日定为禁烟节,这是国家的禁烟历史。百余年来,公主岭一直实行禁烟政策,公主岭市档案馆珍藏的《肃毒工作综报告》等档案资料有较为详细的记述。
光绪初年怀德县建立后,首任知县张云祥及后任知县贺埙等,曾严查贩卖鸦片案件,并对民众开展禁烟教育,告诫群众,禁烟救国。
光绪三十二年(1906年),怀德县巡警总局建立后,进一步加强禁烟活动。根据奉天省颁布的《禁毒章程》,规定全县农村除官方指定的农户外,其他农户严格禁止种植罂粟。对非法种植罂粟的,一经发现,坚决铲除。在集镇对私人开设的烟土烟膏店铺、烟馆一律取缔。设立官商烟馆,允许少数达官贵人、士绅吸食鸦片。
宣统元年(1909年)春,怀德县警务公所根据奉天省训令,配合怀德县禁烟局,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查禁烟毒的统一行动。怀德县禁烟局和怀德县警务公所共同召开全县各区区官会议,传达贯彻奉天省重新修定的《禁烟章程》,部署开展禁烟事项。会议后各区区官会同警察对辖区烟苗种植、烟土烟膏明暗店铺、吸扎毒品人员,进行全面调查摸底,特别注意摸清暗中进行贩吸毒品人员情况。对发现的烟苗种植户,经销烟土烟膏店铺、烟馆、吸扎毒品人员,逐户、逐店、逐人登记造册,除铲除烟苗,没收烟土、烟膏、烟具外,对当事人处以罚银,情节严重者,经怀德县禁烟局批准,处以劳役。对吸食毒品人员,限令在宣统二年(1910年)十二月以前戒掉,否则送县集中劳役戒毒。这次统一行动,成效较好。对种植的烟苗,予以全部铲除;对经销烟土、烟膏店铺和烟馆全部取缔;戒毒人员207人,占吸食毒品220人的94.1%,其中,戒掉毒瘾的有148人,占戒毒人数的71.5%。
民国初期,烟毒在怀德县泛滥。究其原因,除了一些官吏暗中包庇外,主要是公主岭、范家屯两地满铁附属地允许贩毒、吸食毒品,导致毒品禁而不止。民国五年(1916年),根据辽宁省公署发布的《辽宁省禁烟章程》规定,怀德县警察所命令各区分所所长负有稽查烟毒之责,为此全县城乡开展一次取缔烟馆行动,对明暗烟馆一律关闭,对贩毒吸毒者全部捕拿,连同烟土、烟具解送怀德县司法公署,依照《禁烟章程》的规定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、拘役或1000元以下罚金。烟土、烟具当众销毁。
民国七年(1918年),怀德县公署开办贫民工厂一处,任命王绍文署理厂务,专司收容教育贩吸毒人员。到同年5月30日,贫民工厂共接收吗啡犯48人,在毒瘾戒净后放出。民国八年(1919)五月,根据辽宁省公署《禁种烟苗章程》的规定,怀德县公署组织各区区官,在春、夏、秋季,到各村屯查禁烟苗,处罚烟苗种植户39人,其中罚金36人,拘役3人。
民国十八年(1929年),怀德县公安局针对警察与贩吸毒人相勾结,导致烟毒屡禁不止的问题,规定警察官员、警丁,禁烟认真、有成绩者,予以晋级升级奖励,或表彰奖俸、记大功;对疏于职责,禁烟不力,或同贩毒吸毒人员相勾结者,按其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法办、撤差、停俸、降级、记大过2次、记大过1次、罚俸3个月、罚俸2个月等处罚。第六区分局局长贾金亭因包庇烟贩王文良,于民国十八年(1929年)六月十四日,被怀德县公安局报辽宁省公安管理处批准,给予撤差处分。第二区分局局长胡世忱,其叔父胡增瑞吸食鸦片,其对群众举报扣压不查不报,后群众举报到怀德县公安局。局长侯锡瑞派人调查,情况属实,经辽宁省公安局管理处批准,给予撤差处分。第七区分局局长姜春茂家族叔兄姜春万种植烟苗2亩多地。“团练会”查处时,姜春茂前去说情,被举报到怀德县公安局,局长王文言派人查清事实,拟予逮捕,姜春茂闻讯离职潜逃。
伪满洲国和国民党统治时期,纵容烟毒,全县烟毒重新泛滥。
1949年5月,怀德县迁入公主岭市后,根据东北政委会《关于禁毒工作的指示》,全县开展一次禁烟禁毒工作,但只是打击了浮在面上的贩毒人员,使贩毒吸毒活动由公开转入秘密,态势不减。
1952年,全县开展一次彻底取缔烟毒行动。同年4月14日,中共怀德县委召开区委书记、区长会议,传达贯彻中共吉林省委召开的禁毒会议精神,部署禁毒工作。会后成立怀德县禁毒委员会,具体领导禁毒工作,确定公主岭市(怀德县辖市)、范家屯街为禁毒重点地区,抽调政法机关干部25人,成立3个行动组。全县取缔烟毒行动分为两步进行。第一步,调查摸底,搜集材料。经过工作,查明公主岭市有吸毒人员725人,占全市人口48759人的1.5%;范家屯街有吸毒人员457人,占全街人口18155人的2.5%;怀德街等农村有吸毒人员296人,全县共有吸烟毒人员1478人。贩卖毒品人员9人,制造烟毒种子人员2人 ,销售毒据点2人。公主岭市居民宋占州以贩毒为生活来源,他家每天都有五六人聚集一起吸毒。公、范两地毒品来源主要由长春市贩毒分子刘德兴、李守和利用其亲属关系刘堂官等往据点送。往范家屯街每次送3两~4两,往公主岭市每次送8两~10两。还查清贩毒人员贩毒时间、方法、接触关系等。第二步,逮捕烟毒罪犯,开展宣传教育。同年7月20日,怀德县禁毒委员会抽调干部20人,将吉林省公安厅批准的烟毒案犯9人集中逮捕。接着抽调宣传员500余人,到街道居民组,重点村屯,宣传取缔烟毒的目的意义和政策,号召群众检举密告毒贩,要求烟毒人员到公安机关进行坦白登记。经过宣传教育,人民群众普遍称赞取缔烟毒大快人心。8月2日,怀德县禁烟委员会组织指挥行动组,进行第二次逮捕。至此,全县取缔烟毒行动结束。全县吸毒人员全部报到登记,人人写出保证书,并找出两家铺保具保、签字画押;贩卖人员全部依法处理;各地烟馆全部关闭。搜缴大烟土170余两,烟针112个,烟枪95个,烟袋600余个。广大群众受到一次前所未有的禁烟禁毒教育。此后,全市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,贩毒吸毒活动销声匿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