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决不在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上“打折扣”“搞变通”“设障碍”。
二、决不搞“新官不理旧账”,维护政府公信力。
三、决不对服务对象态度冷漠、故意为难、应付了事。
四、决不拖延审批时限,严格落实环评审批、排污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要求,杜绝推诿扯皮、超期办理,全力保障项目快审快批、落地见效。
五、决不随意执法扰企,规范落实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,强化非现场监管,杜绝多头执法、重复检查。
六、决不滥用执法权限,坚持依法依规、公平公正执法,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。
七、决不违规插手企业经济纠纷,杜绝以办案等名义违规查封、冻结、扣押涉案财产。
八、决不以任何理由参与、干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,不推行强制服务。
九、决不以缺乏政策、文件等为托辞,直接否定企业、群众的合理诉求。
十、决不向企业和服务对象吃拿卡要、谋取不正当利益。
以上承诺,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。监督电话:0431-76212342。
承诺单位: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公主岭市分局
2026年3月

